会费标准、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年检结论及会费收支公示



会费标准、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年检结论及会费收支公示



一、会费标准及公示


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公告


    为了加强会费管理,合理收支,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经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根据江苏省社团管理和《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章程》要求,现将会员会费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1、会员须按规定缴纳会费。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会长和秘书长为驻会负责人不缴纳会费;副会长6000元/年;副秘书长3000元/年;常务理事2000元/年;理事会员1000元/年。

2、会员缴纳会费超过以上标准的,作为对协会的资助。

(二)、会费交纳办法

会费由会员向本协会直接交纳,在每年10月底前缴纳当年的会费。会员不能按时缴纳会费又不说明原因,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费的使用管理

1、会费使用范围

(1)协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等相关开支。

(2)协会主办的各种服务活动和印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刊物等费用。

(3)协会常设机构的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及必需设备购置费。

(4)协会开展活动所必需的其它费用。

2、会费管理要求

(1)会费的收支纳入协会财务帐户进行管理,单独核算,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会计人员。

(2)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财经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办法,强化民主理财和定期检查制度。

(3)根据协会工作计划和会费来源,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接受审计部门和理事会审计监督。日常费用支出由会长和秘书长审批。

(4)会员缴纳会费应开具统一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5)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理事会。

(6)本“办法”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单位名称: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交行南京鼓楼支行

单位账号:320006621010149010153

联系电话:025-69528380,联系人:曹旭东,地址:南京市华电路82号

   如对以上会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协会秘书处书面提出。电话:025-69528380。

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代章)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财务报告


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2025年度财务报告

  

编制单位: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

  报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日期:2026年1月31日

(一)、编制基础与说明

  本报告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编制。根据该制度第五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本报告所列年初数依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数字填列,年末数依据本年12月31日各科目余额填列。

  本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遵循实际发生、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配比性、历史成本、谨慎性、重要性及非营利性等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初余额:4,313.02万元,当年收取会费现金1,200万元,当年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3,5000万元,全年合计收入:10,013.02元。

(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协会支出总额为人民币4,7000万元。年底余额:4,313.02万元。

  本协会本年度无对外投资、无固定资产、无无形资产、无受托代理资产和受托代理负债、无借款、无应交税金。

(四)、内部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协会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

(五)、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协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六)、审计基本情况

1、协会基本情况

  协会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00050917170×6,法定代表人:陈丽丽,住所:南京市华电路82号,业务主管单位:民政厅,行业主管单位:文旅厅。

2、财务状况审计结果

(1).资产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0739.9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7,0739.92万元;无对外投资;无应收款项;无固定资产;无受托代理资产。

(2).负债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协会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00元,其中:流动负债0.00元、长期负债0.00元、受托代理负债0.00元。

(3).净资产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协会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0739.92万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7,0739.92万元,限定性净资产0.00元。

(4).本年度净资产变动情况

  协会本年度非限定性净资产由年初的4,313.02元增加至年末的7,0739.92万元,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为6,9426.90万元。

3、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协会财务报表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政策前后各期保持一致。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列报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编制说明要求。

4、关于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本次审计过程中,协会提供的财务资料中仅包含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及现金流量表尚待补充编制。我们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能对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发表审计意见。

(七)、审计发现的问题

  经内部审计,我们未发现协会在财务报表编制方面存在违反《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但需提请协会注意以下事项:

(1)协会本年度财务报表未编制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建议尽快补充编制,以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完整性。

(2)协会本年度无固定资产、无对外投资,请关注协会资产规模的维持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需要。

(3)协会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7,0739.92万元,请关注资金存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八)、审计结论

  综上所述,协会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协会的财务状况。但协会应尽快补充编制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完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注:按规定非换届年份,不用审计。这只是协会内部审计。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三、年检结论


全省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第二批)


发布日期: 2026-09-21 17:27  来源: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浏览次数:619 字号:【大中小】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及省民政厅2025年度检查通知,现将在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

  如对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公示期:5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

  邮  箱:jsmzshzz@126.com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

  经江苏省民政厅对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2025年度检查,发布的社会团体2025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第二批),序号:364,单位名称: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合格结论为:合格。


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代章)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注:本文转载自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评论0